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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2 15: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经信委 字号:[ ]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加强管理、提升素质,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企业管理奖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9〕128号)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山东省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4﹞26号)要求,确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以工业为主体,兼顾流通、金融、交通、建筑、通信等其它行业。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杜绝弄虚作假。
  (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并重。
  三、推荐条件和标准
  (一)推荐“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切实加强战略管理,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
  2、企业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创新体系和制度,企业基础管理创新、生产管理创新、市场营销管理创新、质量管理创新、财务成本管理创新和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等工作扎实,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管理创新模式和企业文化。特别是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过程中,强化管理创新,练内功、挖潜力、增效益,管理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大;
  3、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4、大力推进节能管理创新,发展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完成了节能减排指标和任务;
  5、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积极创造就业机会,职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拖欠职工工资,未发生欠缴“五险一金”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6、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凝聚力强,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拥有一支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和职工队伍;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8、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二)推荐“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管理创新成果是指我省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并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或管理方法。本届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成果重点围绕精益管理、基础管理、战略管理和风险管控、财务成本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推荐。具体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特色突出、创新性强、层次水平高,得到了国内外公认;
  2、实用性强,在企业中经过了2年以上的实际应用,经过科学评估、测定与计算,确实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强,在本行业或其它行业企业中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或在其它企业推广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对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要按照上述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真实性负责,真正把管理扎实、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和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管理创新成果推荐上来。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按照推荐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准备书面材料,填写相关附表(附后)。各市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省属企业经省国资委同意后,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同时报电子版),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省经信委(邮寄仅接收EMS)。中央驻鲁企业可通过各市上报,也可直接上报。
  联系人:省经信委企业处 隋晓亮 李善峰
  电  话:0531-86902646  86062721  
  邮  箱:s86902646@126.com
 
  附件: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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