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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8-01-31 10: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经信委 字号:[ ]


    一、威海市无线电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贯彻无线电频谱有偿使用原则,按国家规定标准,核定和收取无线电管理费。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电磁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研制、生产和销售。
  (七)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制。
  (八)负责市无线电监测网和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及无线电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威海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威海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一)负责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搞好行业运行分析和调研,提出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负责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三)负责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
  (五)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
  (六)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职责。
  (八)负责指导所属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推进所管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推动所管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所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工业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工业系统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及打击邪教组织工作;负责所管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十)承办市经信委(工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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